社保知识库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知识

发布日期:2016-08-29 阅读量:1692

参保程序:

1.申报。带齐以下材料到个体参保申报柜台领取并填写参保申请表。

(1)一张1寸彩色免冠近照

(2)身份证原件(新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近期缴纳的养老保险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正常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查询单

2.体检。体检由市医保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个人自理。

3.缴费。体检合格后,务必在指定时间到光大银行缴费。

4.办卡。无市医保卡人员请于缴纳医保费后次月20日-30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缴费发票、一张1寸彩色免冠近照、12元工本费到医保中心综合科办理医疗保险IC卡。

缴费须知:

1.个体参保在职人员,每年6月1-2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医保卡到光大银行缴费。

2.个体参保退休人员,每年12月1-20日(周六、周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医保卡到光大银行缴80元商保费。

说明:个体参保人员办理续保、转移、退休医保、变更手续,请于每月1-20日办理。

续保:

1.已随单位参加市医保的个体劳动者,单位停保后三个月内,持近期缴纳养老保险发票原件、复印件及医保卡办理续保手续。

2.已随单位参加市医保的个体劳动者,在领取完失业金三个月内,持近期缴纳养老保险发票原件、复印件、《郑州市失业职工审核登记》复印件、及医保卡直接办理续保手续。

退休:

体参保人员在办理完退休手续后,携带《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复印件(盖红章)、医保卡办理退休后医保手续。

转移:

个体参保人员统筹范围外转出的,携带系统外转移表(一式四份)、养老关系转移单一份、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医保转移手续。

变更:

个体参保人员变更身份证号、姓名的,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