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库

​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购房需要时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6-10-11 阅读量:1929

按照贷款政策新确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果不能满足借款人的购房需求,借款人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即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再向住房公积金的合作银行申请部分商业住房贷款,以满足购房的需要。

组合贷款业务郑州市区合作银行网点

建行百花路支行 个贷中心 中原区百花路46号(百花路互助路交叉口南100路西)建行213号柜 67176339

建行嵩山路支行 个贷中心 中原区嵩山路6号(嵩山路互助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建行3 67973268

建行政三街支行 个贷中心 金水区政三街5号(省人民会堂后面)建行3 65529753

中行陇西支行 消贷中心 中原区建设中路11号(建设路百花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中行2 87027098

浦发银行百花路支行信贷中心 中原区百花路46号(百花路互助路交叉口)浦发银行2楼 87567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