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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险领取方式,办理流程,领取条件

发布日期:2017-11-21 阅读量:1332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中的一项比较重要的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那大家是否了解失业保险的知识呢?如果了解,究竟又了解多少呢?下面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失业保险的知识,包括失业保险怎么领取,失业保险能领多少钱,失业保险金缴费比例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如何确定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三失业险办理流程


  1、被保险人所在的单位选定一家代扣缴失业保险费用的银行,然后根据银行提供的《委托收、付失业保险费协议书》进行填写,需要一式三份。


  2、填写相应的登记表,这里的相应是指所在的城市或者乡镇,表是指《xx市失业保险费登记表》。


  3、第一次办理失业保险的企业或者单位要提供办理失业保险的必要材料,材料包括以下几种:


  a、营业执照的副本或者是允许该企业成立的批文;


  b、该单位的《工资基金手册》;


  c、出示《xx市劳务工指标登记本》;


  d、所要申保的单位或者企业机构代码本。


  4、曾经办理过缴交失业保险费的企业或者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变化,要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20号之前到协调处填写相应的报变更表。这里的特殊情况一般包括:


  a、员工的人数、联系方式、地址等基本信息发送了变化。这个时候就需要填写《xx市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资料变更表》,并且一式两份;


  b、缴纳保险费的单位的名称变化,要像其提交工商局的更名证明;


  c、缴纳保险费的单位的银行和账号发生裱花,要重新进行签订协议书,这里的协议书是指《委托收、付失业保险费协议书》,并且一式三份;


  d、公司如果因为搬迁、合并、破产等原因,使其停业或者注销、或者停止办理失业保险的,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5、银行受理了代为扣缴失业保险费后,必须向该单位提供合法的付款凭证。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的条件


  1、方法/步骤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a)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b)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c)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2、主观意愿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a)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b)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c)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e)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f)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