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病人需转市外诊治时,应在授权转院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审批手续,并及时到市医保中心综合科备案(要求备案时间在出院之前,且转诊手续在当年度内有效),经同意后方可转外就诊。
不符合转诊条件而参保病人或家属坚持要转市外诊治的,以及其他自行转院的,出院后带好相关材料至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中心办理事后转院审批及结报手续。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