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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生育津贴报销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1-02-26 阅读量:3615

1.生育津贴报销条件:

只要参保就可以报津贴,审核期之间不能停保,审核期为6个月。

2.生育津贴材料上交时间:

生产后三个月内交资料,过期作废

3.异地生产是否需要报备:

异地本地都不要备案,异地生产自己先垫付生产费用,回来在社保局交资料报销。在驻马店本地生产,出院时用社保卡直接结算即可。

4.生产费用标准:

市级医院;顺产1000   剖腹产2600

县级医院;顺产800    剖腹产2200

5.报津贴所需资料:

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证(原件及复印件),发票(第一联),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6.异地生产医疗费用报销资料:

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证(原件及复印件),发票(第一联),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