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库

你知道吗?鹤壁市交纳自住住房物业费可以提取公积金

发布日期:2021-03-22 阅读量:1903

根据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公积金提取办事指南显示,交纳自住住房物业费是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原文如下:

交纳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

(1)申请提取对象和范围确定

交纳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每年可提取一次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以后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含以上)。

(2)申请提取额度规定

提取额度按照职工当年缴纳12个月物业费的票据计算,也可按申请提取日期前推12个月的票据计算,提取金额四舍五入保留到十位。

(3)申请材料

①身份证;

②婚姻关系证明;

③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④物业费票据;

⑤提取人本人本市I类借记卡;

⑥委托代理人办理提取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