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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保二次报销怎样规定?农村医保二次报销比例

发布日期:2021-06-23 阅读量:2062

一、医保二次报销怎样规定

  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

  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

  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

  二、农村医保报销

  1、门诊补偿: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