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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使用规则

发布日期:2016-08-05 阅读量:2307

1、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

3、公积金可以帮助落户。例如,在天津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落户加分。指标按年计分,缴存每满一年积2分,对于申请落户的外地职工具有较大的助益。

4、公积金贷款都有最高限额,全国各地的限额标准不一样。河南贷款申请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5、办理离退休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但办理提前退休养老或内退的职工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6、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指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资金时,其不足部分向贷款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的两种贷款之总称。

7、住房公积金可以享受城市低保,且符合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8、从2016年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每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按你的上年工资核定你的缴费基数,然后再根据你的缴费基数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费用。无论多高薪,公积金缴存比例也不能超过12%。

9、给未婚成年子女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不为共同购买人,也可以缴存人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说白了就是:儿子公积金不够贷款买房的,自己的公积金够,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购房合同上签儿子名字。

10、缴存10年(含)以上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在装修自住住房时,提取使用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提取额度为10万元。

11、购买门面房不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12、职工考取了研究生,但户口并未迁出本市或考取的是本地院校的研究生,这种情况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13、凡在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小贴士

1、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

2、住房公积金存款的结息日为每一年的6月30日,结息后利息转入本金。 

计息方法是:当年缴存的按结息当日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计息;上年结转的按3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

3、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月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总额×12个月)×50%×借款年限。

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5、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仅适用于因生产经营困难,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单位。

6、异地求学提取公积金:(1)国内大学就读:提供入学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2)出国留学:提供入学通知书和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