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断缴费不划算
职工离职后,若中断缴费且不及时接续,将直接影响退休待遇,很不合算。但每年仍有大量离职人员因政策误读、网络谣传、离职等原因中断缴费,那么断缴的影响都有哪些呢?
不按时足额缴费,即使后续补缴欠费,也将降低缴费工资指数。由于缴费工资指数降低,将导致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降低,从而造成基础养老金减少。欠费补缴也会使本人个人账户利息及其收益减少,导致个人账户养老金随之减少。对于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人”,由于缴费工资指数降低,还将导致过渡性养老金减少。所以,欠费年限越长,对缴费工资指数影响越大,从而对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影响越大!
缴满15年等退休是误区
社会上普遍存在“缴满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的说法,是认识上的误区。
基本养老金是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的。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只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本条件,缴费满15年是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最低年限。不能理解为缴满了15年就可以不再缴费,只要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有经济收入连续缴费的,退休时养老金才能处于较高水平,从而提高退休后个人的生活质量。
简单来说就是缴满了15年养老保险只是确保你能在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而为了能在退休后享受到较高的养老待遇,参保人员应持续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不间断缴费多得,直到退休。
缴费年限不够可续缴
个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自愿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五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但满10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5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0年的,可继续延长缴费,在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当然这是官方给的解决方法,但实际操作起来很是复杂困难。
而在现实中,普遍存在花几万块钱找有关系的人挂靠一个单位,一次性缴齐养老险的做法,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们尚不清楚,你怎么看呢?